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談到翻譯,許多人之所以感興趣又不敢嘗試,是因為自認“文字天賦不夠,文學造詣不足”,總之,就是藝術修養不夠。翻譯是與文字打交道的工作,而“文字”總讓人聯想到“文學”。畢竟,在相當長的時間里,只有少數受過教育的人才識字,他們所追求的只有“經世文章”,而且公眾所知的“翻譯家”無一不是以翻譯文學作品而著稱;故而“文字”常常與“文學”和“藝術”緊密起來,由此把眾多感興趣的潛在譯者擋在門外。
所以想做翻譯真的需要很高的藝術修養嗎?當然不是。
因為在今天,文字的主要功能不再是鑄就“經世文章”,而已為普羅大眾使用,用于傳遞各式信息,大多數情況下,大家只要求準確、實用;做翻譯工作也不再只有“翻譯家”一條出路,各行各業都有大量的資料需要翻譯,都需要稱職可靠的專業譯者。
所以,如今大量需要的翻譯,與“藝術”的關系已經不再緊密。不妨想想日常生活中所見的各式翻譯資料:新聞、博客、說明書、學習資料……用母語編寫這類資料完全不需要作者有太高的藝術修養,同樣的道理當然適用于譯者。或者說,如果一個人可以用母語寫出較為規范的使用說明或新聞報道,那么他的“藝術修養”完全可以滿足翻譯說明書或新聞報道的要求。
有人說,即便用母語寫作,要把文章寫得流暢也不是人人能做到的。沒錯,它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,但許多人之所以做不到,原因并不是缺乏“藝術天賦”,而是缺乏訓練。在我看來,科學在二十世紀的一大進展,就是證明了許多之前認定的“天賦能力”,其實都可以依靠有意識的訓練來掌握,比如當今優秀中學生的短跑成績已經可以超越一百年前的奧運冠軍。
寫作的能力也是如此,20世紀30年代以來,美國文學在世界上的影響力迅速增加,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美國大量開設了創意寫作(creative writing,也就是我們常說的“文學創作”)培訓課程,有效提高了普通人的寫作水平,所以退伍老兵、監獄囚犯之類普通人也可以寫出不錯的作品。而“創意寫作”的內容,粗略來說無非是介紹寫作的基本規范,并要求勤加練習。我相信,國內有志翻譯的朋友的“文學天賦”肯定不輸于美國的退伍老兵和監獄囚犯,如果文章寫得不夠流暢,所缺的無非是練習而已。
既然翻譯和藝術的關系不大,那么翻譯是作為“藝術反面”的科學嗎?隨著科學的進展,機器翻譯的效果已經越來越好,許多時候甚至可以“勝任”簡單規范的文本翻譯了。可是,翻譯與“科學”的距離還相當遙遠。科學是一種認知體系,目的在于探究事物的規律;而翻譯只是一種語言轉換過程,加之自然語言本身就不是規范嚴格的,里面又摻雜許多“只可意會”的主觀因素。
所以,即便是現代偉大的翻譯理論家奈達,在堅持了幾十年“翻譯是科學”之后,也不得不承認,翻譯是藝術。比如The night breeze came with pleasant guitar,沒有藝術的靈光閃現,僅僅靠講道理做分析,萬難翻譯為“晚風送來美妙的吉他”。這只是個簡單的例子,許多翻譯的“神來之筆”,是分毫離不開藝術的。
由此看來,翻譯既不是藝術(或者更準確地說,與藝術關系并不緊密),也不是科學,那么它是什么?我的觀點是,翻譯(純文學之外的翻譯)是一門技藝,它同時包含技術、藝術、科學三方面的因素。
在技術方面,翻譯不要求譯者有很高的藝術天賦,而強調有意識的練習和總結:名詞、動詞、代詞等應當如何翻譯,各種時態、語氣如何翻譯,新聞、律師函、說明書各應當如何翻譯……這類問題都有一定之規,甚至已經整理結集出版,如果善于學習總結并勤加練習,應付普通的翻譯是完全沒有問題的。
在藝術方面,翻譯要求譯者有一定的藝術修養,即能夠判斷出文字的好壞做出取舍,識別學習提升的方向。還是上面The night breeze came with pleasant guitar的例子,初學者可能會翻譯為“晚風和吉他一起到來”,一定的藝術修養則可以幫譯者判斷出“晚風送來美妙的吉他”更流暢更優美,并努力掌握這種轉換模式,在以后的翻譯中熟練運用。這種素質雖然名為“藝術修養”,但我相信,念過中學語文的人都有這樣的判斷力。
在科學方面,翻譯要求譯者有理性探究的精神和學習最新進展的本領。見到許多譯者困擾于英文中常見的復雜結構長句,但每次與他們詳細分析解理出各部分及之間的修飾限定關系之后,問題就迎刃而解了。而且,優秀的譯者通常善于運用各種在線詞典、搜索引擎、翻譯軟件等現代工具,提高自己的效率。在這方面,理科出身的譯者相對更有優勢,大概與接受科學訓練較多有關系。
總的說來,翻譯不是許多人想的那樣,單純強調文學藝術天賦,也不太可能被科學的發展所淘汰“譯者”,它更像可以通過練習登堂入室的手藝。在技術、藝術、科學三方面較為均衡,沒有明顯短板的人,只要有興趣,都有機會成為不錯的譯者。